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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周报

知识产权运营:要热闹更要实效(下)

杨安进

一、商业方法专利概述
 

四、我所看到的真正的知识产权“运营”

近年来,本人也实质性接触参与了一些技术交易项目,如果把这些也可以叫做知识产权“运营”的话,我看到的是下面这样的情景。

案例一: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访美时,中美签署了一个大型技术转移项目,就是AMD向中方转移x86核心技术。本人与同事代表中方全程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和最后法律文件的起草、签署。

这项技术转移项目涉及数量庞大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并且双方划分了产品和地域市场,并对技术团队做了安排,是个总体交易,而非单独知识产权交易。这是个典型的技术交易项目,交易价格完全由双方根据各自经营状况、对市场的判断而协商作出,以许可费+特许费的形式,而非基于评估。

案例二:

2008年,本人代表某央企处理与欧洲某企业之间关于高炉技术的一揽子技术转移事宜,涉及200多项专利及数量庞大的非专利技术,双方进行了市场划分,以许可费+特许费的形式支付对价。

上述两个案例共同说明以下问题:

1.知识产权交易不是单纯的知识产权问题,而是伴随着全部技术、产品、市场、团队的一揽子交易,这样的交易才符合市场规律,才能取得成功。

2.知识产权的交易价值由双方根据各自经营状况、对市场的判断而协商作出,这是知识产权这种财产的价值属性所决定的,因为知识产权的价值是相对的、动态的,这种作价方法也最能被市场所接受。而基于评估作出的绝对价值,往往都会在市场上失真,从而失去指导交易的作用。

案例三:

本所有一个小客户,总共有8名员工,从事音视频传输领域研究,每年能从向国外的技术转移中获得数百万美元收入,但在国内以知识产权融资时遇到一个最大的困难,就是被盗版的风险。由于投资人都发现,一旦该软件被盗版,竞争对手就很容易跨越技术门槛而快速参与竞争中。鉴于此风险,投资人对此项目都兴趣不大,一个好端端的高技术项目无法做大做强。

上述案例说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知识产权的交易安全有直接的影响,并且对知识产权的价值的影响虽然无形,但具有决定性意义。

就专利和技术的关系而言,技术是产品和市场的基础,专利只是用来保护技术的法律措施。或者直白地说,技术是用来做产品卖钱的,专利则仅仅是用来打人或威胁打人的。

所以,如果我们的企业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技术和产品,谈知识产权就是个笑话,谈知识产权“运营”就更是天方夜谭。

或者简而言之,技术和产品好比是一个小区,专利则是这个小区的保安。盲目申请专利,就属于“没有建小区但先聘请一堆歪瓜裂枣的保安”,而这种情况下的专利运营就相当于“我不卖房子但卖保安”,而政府操刀的专利运营就相当于“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房子但我估计你需要保安”。

知识产权运营怎么算真搞还是假搞?拿自己的血汗钱搞才是真搞,其他搞法都是假搞,要么是一个庞氏骗局式的博傻游戏,要么有可能沦为对国有资金分肥的集体狂欢。

五、公共财政资金不应再成为“知识产权运营”的唐僧肉

从上面分析的知识产权运营的模式和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性可以看出,但凡有点脑子的私人资本,基本不会参与“知识产权运营”这场高风险、收益却充满不确定性的盛宴。

这样一来,“知识产权运营”这口锅里的肉,基本就只剩下国有资本和公共财政资金了。文首分析的某些股权投资者也趁机高举“知识产权运营”大旗,看中的也许就是锅里的国有资本和公共财政资金。

2008年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82.8万件,同比增长19.4%;2010年122.2万件,同比增长25.2%;2012年205.1万件,同比增长25.5%,2014年236.1万件,同比下降0.7%。

很显然,近年迅猛增长的专利申请量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也在普遍地同步迅猛增强。这其中,以公共财政资金为背景的人为政策因素是至关重要的推手。政府这种追求专利申请量GDP的做法,利弊尚待历史验证。

在专利申请量GDP上去之后,最理想的逻辑当然是证明我们不仅有数量,而且有质量。这样,对知识产权运营GDP的追求又呼之欲出了。各级政府部门纷纷拿出资金,证明我们的专利质量已经好得让市场迫不及待要搞知识产权运营了。这种追求知识产权运营GDP的做法,利弊也尚待历史验证。

六、创新与知识产权需要埋头做艰苦细致的工作

知识产权成果总体上来源于创新活动,而创新活动是长期的踏实细致的工作逐渐日积月累的过程,而不是轰轰烈烈的运动。

创新活动不仅高度依赖于解放思想、破除人文禁锢的体制,也需要成熟的市场和法治环境,需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形成正确的创新观念。

我毫不否认政府在引导创新和知识产权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政府带头敲锣打鼓,中国很多事情也不好弄,但政府如何发挥作用却大有讲究,空间也非常大。具体来说,政府可以做的重要事情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和法治环境,引导企业静下心来做踏踏实实的工作,而不是一门心思想着争项目、争资金。

第二,把有限的政府资金用在急需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身上。

最近,中国女排奥运夺冠后,主攻手朱婷的老家官员立即凑上来,送上“最美家庭”、“无坚不摧”等牌匾,急于“与有荣焉”,而他们对朱婷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困窘却视而不见,这种做法被人民日报文章斥为“少些套路、多点真诚”。

其实,知识产权领域何尝不是如此。据统计,2012年政府资金资助的研发投入中,投给中小企业的平均每家每年只有354元(在北京够捏3次脚),而给大企业的资金平均每家每年达到77073元(够捏700次脚)。许多中小企业可能连申请专利的费用都有困难,这时政府伸出援助之手,就最大限度发挥了公共财政资金的作用。

如果说大企业是三峡水库、小浪底水库,中小企业就是三江源的无数涓涓细流。

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源头和根本动力都在于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这些数量庞大、吃苦耐劳、脆弱而又顽强的市场拼搏者,如同江河的源头,重视他们不见得能产生什么立竿见影的轰动效果,但忽视他们却迟早会带来灾难。而这,正是政府职责所系。 

第三,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貌似看不见摸不着,但对知识产权的交易安全有直接的影响,并且对知识产权的价值产生决定性影响。所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几乎是现阶段政府永远的任务。

2016年4月27日,轰轰烈烈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刚过,本人在北京某知名商场拍到如下商品的照片: 

 

这是什么牌子?

 

阿迪斗斯?
 

新乔丹?

确实,与发放资金相比,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长期、艰苦而得罪人的工作。但如果这种基础工作没有落实,其他工作就只能望梅止渴,如同建筑在沙滩上的大楼,不仅价值大打折扣,还会损害政府的信用,从而带来危险。 

总而言之,就中国目前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阶段而言,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踏踏实实做研发,做出好的产品,扎扎实实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将着眼点放在中小企业这类穷人的创新能力的释放和支持上。对于“知识产权运营”这样高端的事情,那是富贵人家的事,政府不必担心,留给法治和市场去自发调整就行了。我们不能还没学会走,就一起去赛跑;我们更不能自己不养猪,但大家都拿着屠刀对着虚拟的猪天天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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