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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诗IP周讯(2023年第35期0918)


1.最高法发布2023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本次共发布10件典型案例,包括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和5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中,3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类案件涉及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拒绝交易等4种类型的滥用行为,2件垄断协议类案件分别涉及纵向协议和横向协议。案件涉及医药、殡葬、汽车销售和建材等行业,均与民生息息相关。

5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案件类型包括不正当竞争一般条款的适用、混淆、虚假宣传、侵害技术秘密及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涉及的领域既包括家用电器、短视频、网络游戏、餐饮点评等生活消费领域,也包括诊断试剂等高科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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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检:截至今年上半年省级检察院均已成立知识产权检察部门

9月15日最高检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了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介绍,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两年多以来,在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职能综合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进入新阶段。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级检察院都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在部分办案数量较多的地市级检察院,以及部分重点基层检察院,也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开展综合履职。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官遴选、人才引进、同堂培训等多种方式强化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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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在京签署

9月11日,第三十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在北京盛大开幕。在种业大会主题为“交流合作共谋创新 种都振兴同创未来”的国际种业论坛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携手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共同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据了解,该协议聚焦首都资源和要素,通过搭建工作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队伍建设协作机制、共享农业种业工作信息等举措,激励原始创新、净化种业市场、助力成果转化,更好服务种业创新发展。

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创新者的研发动力,关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关系国家的国际影响力。作为管辖全国范围内涉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和北京市辖区内涉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专业审判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推动与“政产学研”相衔接,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多维度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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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津同仁堂撤销IPO:北京同仁堂索赔5000万,陷商标同名之争

近日,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同仁堂)历经两年多的IPO走到终点。9月7日,由于天津同仁堂撤回在创业板的上市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同仁堂的商标侵权纠纷受到深交所关注,深交所曾在问询函中提及天津同仁堂和北京同仁堂等涉及“同仁堂”相关商号、商标的所有权、使用权是否存在异议、纠纷或使用协议等相关事宜。招股书显示,这起纠纷的涉案金额达5000万元。

2021年8月6日,北京同仁堂将天津同仁堂作为被告之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讼,诉讼案由为“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同仁堂请求法院判令天津同仁堂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立即停止使用“同仁堂”字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同仁堂”或者与“同仁堂”构成近似的字样;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50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NT74q-DhcpuYs3wpP9ieVA

5.和解!华为和小米达成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9月13日,华为和小米宣布达成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该协议覆盖了包括5G在内的通信技术。需要提及的是,华为和小米年内一直陷入专利纠纷之中,此次达成协议,或意味着双方纠纷告一段落。

华为和小米达成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的背后,是双方在研发领域的持续投入换来的专利成果。近十年来,华为研发投入近万亿元,而小米近期也宣布科技战略正式升级,加码研发投入。国内手机厂商正在迎来新一轮“科技升级”。

来源:
http://www.stcn.com/article/detail/978600.html

6.最高法:促成戴森、追觅涉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

中新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张素)记者11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戴森公司)、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追觅公司)先后发出感谢信,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及主审法官柯胥宁促成双方涉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表示感谢。

据知,戴森公司、追觅公司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及主审法官柯胥宁发出感谢信。其中,追觅公司表示:“柯胥宁法官切实考虑各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并实质性化解了纠纷。”

戴森公司表示:“双方在贵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相关约定,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该公司同时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表示肯定:“贵院的努力向世界表明了中国正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来源:
http://www.chinanews.com.cn/sh/2023/09-11/10076053.shtml

7.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大模型(IP-GPT)在南京发布

9月10日,第五届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在南京市隆重召开。会上,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发布了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大模型(IP-GPT)。据悉,本次发布的知识产权大模型(IP-GPT)是全国首个专精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已累积数十万条知识产权专业语料。知识产权大模型将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南京理工大学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公共服务产品面向社会开放,企业等创新主体或社会公众可通过邮箱注册账号,获得知识产权大模型服务。知识产权大模型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南京知识产权强市、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来源:
https://jsnews.jschina.com.cn/kjwt/202309/t20230915_3285349.shtml

8.广告创意类同未必侵权 |两化妆品公司纠纷案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彩妆界关注的上海也古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也古公司)与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逸仙公司)、浙江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淘宝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也古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也古公司认为逸仙公司使用与其高度相似的主题创意、产品设计及宣传内容,并将也古公司品牌名称作为关键词投放竞争排名广告等行为,涉嫌使用原告注册商标故意混淆误导消费者。也古公司因此提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

比较眼影丹顶鹤盘框内设计与也古公司产品的撞色设计,两者不足以认定为相似。也古公司称逸仙公司使用濒危动物及公益销售的推广方式与其相似,模仿了也古公司,对此,法院认为,使用濒危动物或者公益销售的推广方式均非也古公司独有,逸仙公司上述行为不足以导致被诉产品被误认为是也古公司产品或与也古公司存在关联。综上,对也古公司全部诉请均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k6qDaqoclazKGTATIelK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