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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诗知识产权简报(2021年12月)

一、业 内 动 态

 

1.2025年基本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部门牵头整合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企业等各方优势资源,聚焦企业海外维权的痛点难点问题,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持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切实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力度。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6747.html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6.6万家 近7成步入“互联网+”模式

 

2021年12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从事知识产权的服务机构达6.6万家,同比增长8.2%。同时,近7成机构步入“互联网+”模式。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6824.html

 

3.中国前三季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近2800亿元 出口额增幅逾27%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12月8日透露,今年前三季度,中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接近2800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额增长迅速,增幅超过27%。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6864.html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打扰乱商标代理秩序行为 停止2家机构商标代理业务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2起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行政处罚决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永久停止受理江苏百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停止受理广州市众创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十二个月。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6930.html

 

5.西北首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司法保护平台落地新疆

 

2021年12月9日,中国(克拉玛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司法保护平台揭牌仪式在克拉玛依市举行,标志着新疆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掀开新的一页。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fbmdf/xj/202112/1966915.html

 

6.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2021年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统一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判断标准,《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7099.html

 

7.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1年12月21日,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深入分析了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2022年的重点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7143.html

 

8.截止2020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约86.5万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并发布《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稳步健康发展,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提供了服务保障,其推进创新创业、支撑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凸显。

 

截至2020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约86.5万人,同比增长5.6%。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7163.html

 

9.中英两知识产权局共同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2021年11月23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英国知识产权局局长蒂姆.摩斯以视频方式举行会见。会后,两局共同发布了中英两国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6634.html

 

10.中丹签署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

 

日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丹麦专利商标局局长苏恩.斯泰普.索伦森举行视频会议。会上,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丹麦专利商标局合作谅解备忘录》。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6654.html

 

11.中墨签署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

 

2021年12月7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以视频方式会见墨西哥工业产权局局长阿尔弗雷多.伦登,并共同签署两局新版合作谅解备忘录。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jlhz/qtjlhz/202112/1966929.html

 

12.中葡(萄牙)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五年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葡萄牙工业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葡(萄牙)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22年1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e7DdAzXYe45RXkIZeR_V8w

 

二、热 点 案 件

 

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损失1656余万元,三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1年10月15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于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田某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人田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6561462.61 元。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2VwWJVx1pejSSqRWB6BptA

 

2.二审改判!全国首例游戏地图“换皮”案宣判,腾讯获赔2500万元

 

2021年1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畅游云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公开宣判,判决畅游云端公司、英雄互娱公司等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

 

据广东高院介绍,这是全国首例对于游戏地图“换皮”侵权纠纷的生效判决。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FyjzIwhtMMjdxRiTYw5ucw

 

3.侵犯奥克斯专利权,格力电器被判赔偿1.67亿元

 

近日,两份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空调)起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000651.SZ)和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的两例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格力电器需要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

 

信息来源:

http://tech.cnr.cn/techds/20211209/t20211209_525682976.shtml

 

4.索赔3000万元!“小红书”起诉“识季”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茵美莱有限公司(Inmirror Limited)、上海羽如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羽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诉状中,原告诉请判令三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000万元。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akbk_4ZV_Wne8sShE5vayA

 

5.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百度诉“百度烤肉”侵权获赔230余万元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此案,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京百度餐饮公司等五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30余万元。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Z-NYhS9ybmzvGgrcYhVlnw

 

6.腾讯就《斗罗大陆》案向抖音索赔增至8亿元,半年起诉总额超29亿元

 

2021年12月21日,记者了解到,持续8个月之久的长短视频之争有了新进展。腾讯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斗罗大陆》索赔金额从6160万元提高到8亿元。至此,腾讯半年来起诉抖音的标的总额已超过29.43亿元。

 

信息来源:

https://new.qq.com/omn/20211222/20211222A008F900.html

 

7.华为成功无效Avanci成员日本IP Bridge的两件中国SEP专利

 

2021年1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日本专利运营公司IP Bridge的两件中国专利ZL200580019047.1(通信终端装置、基站装置及无线通信系统)和ZL20120122020.7(通信终端装置、基站装置及通信方法)被宣告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iKxesTg6-LPkJDzbEWXTMA

 

8.无锡中院发出首份证据提供令,商标侵权人被判200万元高额赔偿

 

无锡中院知产庭于近期在一起涉外商投资企业及国际知名商标的知产侵权案件中适用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提供令制度,作出责令被告交出相关书证的裁定,并根据被告提供证据情况作出了实体判决,判决被告承担200万元赔偿金额。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OnbYXVHYuiJaCvQhMlcZTg

 

9.汉王科技起诉熵基科技和京东侵犯人脸识别相关发明专利 要求赔偿1.09亿元

 

2021年12月23日有消息报道,汉王科技(002362)近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厦门熵基科技、京东侵犯其持有的生产IFACE102/302/702/702-P等9种型号产品发明专利。汉王科技请求判令上述9个案件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约1.09亿元、维权合理支出公证服务费共计136.87万元、侵权产品购买成本共计10,132元。

 

信息来源:

http://www.wabei.cn/Home/News/203841

 

10.索赔员工利用其已经掌握的客户信息进行交易是否侵害原单位的经营秘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该案既涉及经营秘密又涉及技术秘密,涵盖了实践中的多种侵权样态,具有典型性。

 

该案判决认定被诉侵权公司和部分被诉侵权自然人侵害了权利人的技术秘密和以客户信息为客体的经营秘密,二审改判赔偿商业秘密权利人经济损失3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0万元,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和在侵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等,判令部分被诉侵权自然人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sLEBd0mwrX0_X8LVcaFxMg

 

三、海 外 消 息

 

1.欧亚专利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合作协议

 

2021年11月22日,欧亚专利局(EAPO)在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期间与该组织共同举办了一场关于EAPO履行《专利合作条约(PCT)》体系下国际检索单位(ISA)以及国际初步审查单位(IPEA)职责的协议签署仪式。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jzzh/sjzscqzz/202111/1966593.html

 

2.第十二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举行

 

2021年11月25日,第十二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主持会议,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组轮值主席、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局长罗威尔.巴尔巴,东盟秘书处及东盟十国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参会。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nxw/zfbm/zy/bw/202112/1966721.html

 

3.各大协会反对为欧盟《数字服务法案》引入“新安全港”条款

 

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JURI)在10月初采纳了一个折衷提案。日前,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数字服务法案的总体思路(General Approach on 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fgd/202112/1966677.html

 

4.明年1月1日起以欧元结算地PCT申请费将微调

 

根据芬兰专利与注册局(PRH)网站消息,由于欧元兑换瑞士法郎的汇率发生了变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决定修改以下PCT申请相关费用:

 

-国际申请费由2021年的1233欧元调整为1235欧元;

 

-对于电子申请,国际申请费略有减少——字符编码格式的完整申请(包括申请表、描述、权利要求和摘要)调整为279欧元,仅字符编码格式的申请表调整为186欧元,均比2021年降低1欧元;

 

-手续费(指定PRH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调整为186欧元,也比2021年降低1欧元。

 

新的收费将在2022年1月1日生效,更多内容可通过WIPO网站(www.wipo.int/export/sites/www/pct/en/fees.pdf)查询。

 

信息来源: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jzzh/sjzscqzz/202112/1967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