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专利法专业委员会、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专利法实务热点问题研讨会”,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
▲研讨会现场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曲三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瑜先后致辞,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华权主持。
研讨会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以及高校学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者、实务届专家与会,就”图形用户界面(GUI)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非正常申请专利问题的处置与应对方案“等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图形用户界面(GUI)的知识产权保护”环节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专利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安进律师主持。北京互联网法院姜颖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马云鹏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曹丽萍法官等分别发言。
姜颖副院长分三部分对图形用户界面(GUI)的知识产权保护展开了论述。第一部分是关于GUI的专利保护,姜院长提出对于GUI的保护和产品结合就意味着产品的性状设计有可能会影响它授权和侵权的结果。第二部分姜院长结合具体案例就GUI除专利法之外其他的保护路径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指出著作权保护也是可有效适是用的途径。最后,姜院长分析了GUI保护未来的出路,并提出是否可以给与GUI类比《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单独保护的建议。
马云鹏法官从GUI保护的法律依据切题,展开对GUI 授权确权、侵权认定标准及关于动态GUI保护的论述。马法官指出,不管是授权、确权还是侵权判定,都得从现有法律框架出发,GUI作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要回到专利法来看,因此,对于GUI 的保护必须将GUI与产品联系在一起讨论才具有意义。此外,马法官还指出,在司法程序中,在确定GUI保护范围时依据的是申请人提交的整个照片,要求照片可以显示完整的动态变化过程。马法官认为,间接侵权依然是专利法的热点和难点。最后,马法官就动态GUI 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动态GUI在GUI申请中变化非常大,手机或者是电脑用户界面都是动态的。如果只抓住状态图是不是不能被认定为侵权的,因为被控侵权设计没有完整显示出专业设计的变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