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出版的《中国改革》杂志在2003年第7期上刊登了《两种改制两重天》的评论文章和《谁在分“肥”》的调查报道。广州市华侨房屋开发公司认为这两篇报道中有不实内容,侵犯其名誉权。本案一审于2004年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二审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受被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委托,本所律师全程代理此案。经过本所律师专业的分析及应对,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意见,将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本案是媒体实施舆论监督并取得诉讼胜利的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