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针对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遂于2015年3月针对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的手机(100C)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 201430009113.9)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本案行政诉讼分别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受专利权人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本所全程代理了本案。本所代理人与发明人充分沟通后确定了涉案专利的创新要素,并与侵权案的主张保持统一,通过充分举证说理,获得了专利复审委的认可,认定涉案专利维持有效。此后法院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程序均维持了无效审查决定。
本案被专利复审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复审无效重大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