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绩 / 知识产权争议解决

专利商标申请注册
知识产权战略咨询
技术转移
商事诉讼与仲裁

代理谷歌中国公司等应诉北京乐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搜索引擎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乐淘网诉称,在搜索引擎网站www.google.com上搜索“乐淘”等关键词,会进入竞争对手好乐买的网站。原告认为谷歌中国公司等和好乐买网共同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于2010年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

受被告谷歌中国公司等共同委托,本所律师全程代理了本案一审。本所律师从诉讼主体、客户经营范围等多方面进行充分抗辩,促使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对谷歌中国公司等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