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FUYAO”汽车玻璃商标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认为客户所销售使用的汽车玻璃涉嫌侵犯其商标权。本所律师代理客户应对行政机关查处,经缜密收集证据和论证,密切沟通协商,最终客户的行为未被认定商标侵权。